10-03
01

国统局报告:09年全年房价平均仅上涨1.5%

    国家统计局近日公布的《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去年我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仅1.5%。有关专家称,统计数据和居民感受之间总是存在一定差距的,“总体来说数据可以接受”。



    但笔者的看法与有关专家有所不同,虽然凭的只是直观感觉,感觉不一定对,不一定精确,而统计局则凭的是定量分析、精确计算,但算来算去只是涨了1.5%,对这个数据,笔者真是想去相信,却怎么也说服不了自己。



    1.5%实在是一个并不高的涨幅!它比2.25%的一年定期存款利息还低,它只相当于今年1月份CPI的涨幅(也是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也是1.5%)。也就是说,去年房价的涨幅还赶不上钞票贬值的速度,也赶不上定期存款的速度。由此,可以轻易得出几个这样的推论:



    一是“房虫都是杨白劳”。眼下很多人痛恨房虫,说他们的炒作囤积抬高房价。可是他们顶着债、冒着险,炒得很辛苦,挨着别人骂,一年下来,收益却是个零。



    二是“地产商都是活雷锋”。他们并没有暴利,他们应该把钱存银行吃利息,而不必那么辛苦地为社会建房子,到头来收益还少很多。



    三是“房地产企业都在做假账”。种种数据显示,去年房地产企业不仅业绩再创佳绩、而且有着很好的现金流。但这怎么可能呢?房价一年才1.5%的涨幅,他们的利润率应该下降才是。



    四是“房奴都愤青”。他们不遗余力奔波于各个楼盘去买一天一个价往上涨的商品房干什么?不如勤快点,多跑跑国家统计局,跟他们搞清楚,这些房价年涨幅只有1.5%的70个大中城市究竟在哪里,不就行了?说不定还能买到个降价房。



    至于新发布的“国11条”,说要遏制房价过快增长,看来也是没搞清楚状况。上涨1.5%是再正常不过,再健康不过,涨个十年八年何妨?老百姓住房幸福指数只会一年比一年高,调控房价毫无必要。



    可以看出,以上推论虽是荒谬的,但都是基于1.5%的数据而得出的,结论的荒谬应是缘于数据的荒谬。


文章来自: 本站原创
引用通告: 查看所有引用 | 我要引用此文章
Tags:
相关日志:
评论: 0 | 引用: 0 | 查看次数: 158
发表评论
昵 称:
密 码: 游客发言不需要密码.
内 容:
验证码: 验证码
选 项:
虽然发表评论不用注册,但是为了保护您的发言权,建议您注册帐号.
字数限制 1000 字 | UBB代码 开启 | [img]标签 关闭